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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发布时间:

2025-12-05

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推动宪法深入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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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是治国之重器,更是企业行稳致远的根本保障与核心竞争力。党的二十 届四中全会将“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建设达到更高水平”列为“十五五”时期重要目标,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对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作出全面部署,为企业在法治轨道上发展指明了方向。作为市场经济的重要参与者和法治建设的践行者,深入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深刻领悟宪法精神,传承全面普法 40 年经验,借力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成果,是企业实现合规经营、防范风险、长远发展的必然要求。

习近平法治思想作为新时代全面依法治国的思想旗帜,引领我国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对全面依法治国的领导更加坚强有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不断完善,五年来新制定法律 36 件、修改 63 件次,现行

有效法律达 300 余件,重点领域、新兴领域立法持续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率先突 破,162 个示范地区树立标杆,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社会矛盾纠纷多元调处机制不断完善,涉外法治布局加快展开,为企业发展营造了稳定、公平、透明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首次将“坚持有效市场和有为政府相结合”作为经济社会发展重要原则,强调建设法治经济、信用经济,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与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提出的“聚焦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更加注重法治与改革、发展、稳定相协同”要求一脉相承,为企业发展提供了坚实政策支撑 。

宪法作为国家根本法,其规定、原则和精神是企业经营发展的根本遵循。我国宪法明确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经济秩序,确立的产权保护、公平竞争等原则,为企业平等参与市场竞争、依法开展生产经营筑牢了法治根基。从规范合同履约到保护知识产权,从保障职工合法权益到界定市场行为边界,宪法精神贯穿企业运营全链条。全面普法 40 年来,在《法治宣传教育法》引领下,宪法学习宣传形成“人人学宪法、人人守法律”的良好氛围,企业经营者和职工的宪法意识、法治观念显著提升,“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成为企业经营的普遍共识,也为企业合规文化建设积累了宝贵经验,即坚持普法与实践结合、坚持领导干部带头示范、坚持贴近企业实际精准宣传。

党的十八大以来,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实现历史性跨越,为企业融资发展、规 范治理提供了有力保障。从科创板设立并试点注册制到全面实行股票发行注册制,从多层次资本市场体系逐步完善到上市公司质量持续提升,从新“国九条”出台强化监管到跨境金融风险防控体系构建,资本市场法治化水平不断提高,形成了 “制度健全、监管有效、开放包容”的法治生态 。这些成就不仅让企业直接受益于更加透明、高效的融资环境,更倒逼企业完善公司治理、强化信息披露、规范内控流程,为企业高质量发展注入强劲法治动力。企业作为资本市场的重要参与主体,尊崇资本市场法治规则、践行合规经营要求,既是享受市场红利的前提,也是维护资本市场稳定的责任。

法治是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的生命线,投资者保护是资本市场的核心使命。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明确提出健全投资者保护机制,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为资本市场法治建设提供了根本遵循。在我国资本市场投资者突破 2.2 亿户、中小投资者占比超 99%的背景下,深入落实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严格执行近期发布的《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以下简称《若干意见》),既是企业践行习近平法治思想、履行社会责任的必然要求,更是筑牢市场信任根基、实现长远发展的关键支撑。

近年来,我国资本市场法治建设取得历史性成就,以《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为核心,以专项政策为补充的投资者保护制度体系不断完善。近期发布的《若干意见》从发行上市保护、公平交易环境、经营机构责任、违法打击力度、纠纷化解机制五大维度,构建了全方位的中小投资者保护框架——在发行端优化

定价机制、提升信息披露质量,在交易端规范融资融券与程序化交易,在责任端压实经营机构适当性管理义务,在执法端严惩欺诈发行、财务造假等违法行为,为投资者权益保护提供了最新政策遵循。而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与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实施,则为投资者搭建了高效、便捷、低成本的权利救济通道,与《若干意见》形成“制度保障+救济渠道”的完整闭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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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证券期货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高效化解纠纷的“多元选择”

该机制秉承新时代“枫桥经验”,构建了调解、仲裁、自律、监管“四位一体”的纠纷化解模式,将调解作为解纷首要方式,实现“案结、事了、人和”的良好效果。

核心优势:具有专业性强、效率高、成本低的特点,通过在线调解系统提升维权便利性,依托“诉调对接”“调仲对接”机制赋予调解协议强制执行效力,破解投资者“维权难、维权贵”问题。

政策支撑:《若干意见》明确提出进一步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完善“示范判决+批量调解”机制,推动群体性纠纷高效化解;《证券法》《期货和衍生品法》均规定经营机构不得拒绝普通投资者提出的纠纷调解请求,将调解优先原则上升为法定要求。

典型案例:深圳某上市公司控制权争夺纠纷持续四年,在深圳证监局推动下,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组建专业调解小组,通过四次面对面调解与多场 “背对背”会谈促成双方和解,后续经深圳国际仲裁院作出仲裁裁决确认,既优

化了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又避免了矛盾扩大影响市场稳定,成为“专业调解+商事仲裁”的经典实践 。某上市公司虚假陈述引发百余投资者索赔,经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调解,明确损失计算方法与系统风险扣除比例,最终达成全员和解,既为投资者挽回损失,又节约了司法资源,实现多方共赢 。

二、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惩治违法行为的“利剑”

作为资本市场群体性纠纷化解的重要制度创新,该制度允许投资者保护机构代表受害投资者提起民事赔偿诉讼,实现“一案通办”,大幅降低中小投资者维权成本。

核心优势:采用“默示加入、明示退出”原则,覆盖绝大多数受害投资者,通过集约化诉讼提升维权效率,加大对欺诈发行、虚假陈述等违法行为的惩戒力度,倒逼市场主体合规经营。

政策支撑:《若干意见》提出推动构建特别代表人诉讼常态化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其集约式化解纠纷的制度功能;与先行赔付、行政执法当事人承诺制度形成互补,构建多层次追责赔偿体系。

典型案例:创业板某公司因欺诈发行退市,其保荐机构设立 5.5 亿元先行赔

付专项基金,最终为 11727 名适格投资者完成近 2.42 亿元赔付,覆盖 95%以上适格投资者,该案例为特别代表人诉讼制度的落地提供了实践参考,彰显了“先行赔付+司法保障”的协同效应 。

三、《关于加强资本市场中小投资者保护的若干意见》:全方位护航的“政策指南”

近期发布的《若干意见》聚焦中小投资者痛点难点,推出一系列硬核举措:发行上市环节:优化新股定价机制,提升招股说明书可读性,推动上市公司

稳定分红,保障投资者知情权与收益权;

交易环节:加强融资融券、程序化交易监管,严禁经营机构提供特殊交易便利,维护公平交易环境;

责任追究环节:加大对财务造假、内幕交易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实施精准追责,提高违法成本;

服务保障环节:要求经营机构做实投资者教育与适当性管理,建立健全投诉处理机制,支持法院、仲裁机构作出有利于中小投资者的解释 。

推动法治精神深度融入企业发展,需做到学用结合、知行合一。一是筑牢法治思想根基,将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精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纳入企业管理层学习和员工培训体系,通过专题讲座、案例研讨、线上课程等形式,系统学习习近平法治思想和宪法知识,深刻领会资本市场法治规则,提升全员法治素养。二是完善合规管理体系,以宪法法律为依据,结合《民营经济促进法》

《反垄断法》等法律法规,健全合同管理、知识产权保护、数据安全、信息披露等重点领域合规制度,构建“决策有依据、执行有标准、监督有保障”的合规管理闭环,让合规成为企业发展的“生命线”。三是践行法治社会责任,严格遵守劳动保障、安全生产、环境保护等法律法规,保障职工合法权益;主动参与“法治进企业”活动,向上下游合作伙伴普及法律知识,树立守法诚信的企业形象;积极运用资本市场法治工具,规范融资行为,维护投资者权益,助力构建法治化营商环境。

法治护航发展,实干成就未来。让我们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引领,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和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精神,坚守宪法原则、传承普法经验、借力资本市场法治成果,将法治理念融入企业治理全过程,争做宪法的忠实崇尚者、法律的自觉遵守者、法治的坚定践行者,以坚实法治保障推动企业行稳致远,为全面建设更高水平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实现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贡献企业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