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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


发布时间:

2018-10-11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
时间:2018年9月21日 来源: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的通知
陆政字〔2018〕第204号
各市人民政府,各县(市、区)人民政府,以及省政府各厅局和直属事业单位:
《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现已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
2018年9月17日
(本文已公开发布)
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

新能源是全球战略性、引领性的新兴产业,代表着未来科技变革与能源发展的方向。它是调整和优化产业结构、培育发展新动能的重要领域,也是解决能源资源短缺、加强生态环境保护的重要途径。大力发展新能源产业,对于提升我省产业的核心竞争力、抢占未来经济与科技发展的制高点、加快新旧动能转换、推动能源结构优化升级,具有重要的战略意义。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绿色低碳发展理念,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加快新旧动能转换的重大决策部署,科学推动全省新能源产业快速发展,切实激发能源领域“新动能”,根据《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总体方案》《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战略(2016—2030年)》等文件,特制定《山东省新能源产业发展规划(2018—2028年)》(以下简称《规划》)。《规划》共分为五个部分:发展基础、发展形势、发展思路与原则目标、重点任务及保障措施,涵盖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与储能、热泵、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多个领域。

《规划》的基准年份是2017年。
1. 发展基础
(一)发展现状。
1. 新能源装备产业。我省新能源装备产业起步早,产业体系较为完善,综合实力持续提升,发展势头良好。2017年,全省新能源产业实现增加值约1100亿元。其中,太阳能热利用产业位居全国首位,济南、德州、东营等地已形成各具特色的太阳能产业集群。依托国家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及海阳核电项目的建设,烟台初步构建起集研发、制造、推广应用于一体的核电产业体系,拥有莱山和海阳两大省级核电产业园区,以及30多家核电装备制造及配套企业,其核电设备产值占全省市场份额的90%。此外,地热能与空气能装备制造产业正快速发展,全省已有100多家具有一定规模的地源热泵和空气源热泵生产企业,还有300多家热泵系统集成企业,具备良好的产业和技术支撑。智能电网产业则拥有扎实的发展基础,省内中小型变压器产量居全国第一,集聚了一批国内领先企业,初步形成了以输变电设备、配电自动化设备以及“互联网+”电网应用为特色的一体化智能电网产业格局。新能源汽车生产规模稳步增长,2017年全省共生产新能源汽车14.05万辆,约占全国的18%,已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生产基地。
2. 新能源应用。近年来,我省以改善大气环境质量、减少煤炭等化石能源消耗、调整优化能源结构为核心,加快推进新能源的开发利用,推广应用规模和范围持续扩大,已成为全省能源产业发展的突出亮点。截至2017年底,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已达到4.3%。新能源发电呈现跨越式发展态势,装机容量达2437万千瓦,占全省电力总装机容量的19.4%。其中,风电和光伏发电装机容量均已突破1000万千瓦大关,分别达到1061万千瓦和1052万千瓦;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位居全国第一,达216万千瓦;海阳核电一期工程及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正有序推进。此外,其他新能源领域的综合利用也取得新突破:太阳能光热产品集热面积约为1.2亿平方米,约占全国的30%;地热供暖面积达4000万平方米,浅层地热能利用量居全国首位;生物质固体成型燃料年利用量约50万吨;车用乙醇汽油年试点推广量约120万吨。新能源汽车推广步伐加快,累计保有量已达14.6万辆,充电基础设施保有量达2.2万座,均处于全国领先水平。
3. 新能源技术。顺应全球能源技术革命的发展趋势,我省在核能、智能电网等重点领域取得了一系列技术突破,同时,氢能、海洋能等前瞻性技术也稳步推进。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和产业创新中心等重大创新平台逐步建成,显著提升了新能源领域的科技创新支撑能力。截至2017年底,我省已拥有1个国家工程实验室、1个国家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1个国家工程研究中心,以及22家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31个省级工程实验室、5个省重点实验室、28个省级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和7个省级工程研究中心,均聚焦新能源领域。其中,核电防火产品“电缆及线槽防火涂层装置”和“被动式固体防火结构”填补了国内相关技术空白,核电岛内电缆生产获得许可,打破了国外对该项技术的垄断局面。烟台市建设的“国家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是我国唯一集核电技术研发与产业化于一体的国家级创新平台。此外,可燃冰勘探开采技术和装备取得历史性突破:全球最先进的超深双钻塔半潜式可燃冰钻探平台实现自主设计与制造,其安装工艺和焊接技术处于世界领先水平;在水合物微观测试技术和模拟实验研究方面位居全国前列,为我国首次成功试采可燃冰提供了强有力的理论与技术支持。同时,深海钻井隔水管成功打破国外供应商对深海钻井核心部件的垄断。电动汽车充电群组管理与群控技术、微电网控制及电网互动技术更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
4. 新模式与新业态。新能源产业正加速与互联网及先进信息技术的深度融合,新能源领域的各类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光伏+渔业”“光伏+生态农业”“光伏+煤矿塌陷地治理”等创新模式已呈现规模化发展态势。全国首个“光伏+生态农业”综合利用发展模式已在全国范围内复制推广;全球首个高速光伏路面示范项目在济南建成,实现了交通行业与新能源产业的深度整合。同时,新能源汽车共享业务布局已启动,推动传统租赁模式向智能化、绿色化、信息化方向转型。以智能车联网为核心,聚焦充电服务、汽车服务及综合能源服务,我们构建起“互联网+智慧出行”的生态体系,打造了“互联网+充电桩+新能源汽车”的全新模式,全面实现对新能源汽车及充电桩的全流程监控、大数据分析与运营管理。目前,全省已建成覆盖全域的光纤骨干网络,220千伏及以下变电站全部实现无人值守,初步形成了“互联网+电网”的发展格局。此外,青岛中德生态园等五个项目入选国家新能源微电网示范,积极探索电力能源服务的新型商业运营模式与业态,进一步推动电力市场迈向更具活力的创新发展之路。
(二)呈现特点。近年来,我省新能源的应用与产业发展取得了显著进展,但仍存在一些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呈现以下特点:
首先,该产业起步较早,但总体规模较小。我省新能源发展起步较早,其中太阳能热利用产业率先在全国形成规模,曾一度占据全国半壁江山,但其竞争优势已逐渐减弱;生物质能和热泵则最早实现产业化,然而目前行业地位较低、影响力薄弱;新能源汽车虽发展较早,但创新能力不足,产业规模不大,且缺乏自主乘用车品牌。1986年,威海荣成建成了全国首个风电场;2006年,菏泽单县又建成了全国首个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然而,由于省内水力资源尚未得到大规模开发,加之核电项目仍在建设中,目前全省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仅为5.5%,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7个百分点;新能源产业增加值仅占全省GDP的1.5%,远低于江苏、浙江等先进省份的发展水平。
其次,新能源应用正快速发展,但其对产业的带动效应仍显薄弱。近年来,我省新能源的开发与应用步伐明显加快。自“十二五”规划实施以来,风电、光伏发电和生物质发电的装机容量分别增长了33.8%、146.5%和31.9%。其中,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太阳能光热产品应用面积以及地热供暖(制冷)面积,始终位居全国前列。2017年,我省光伏发电装机容量更是跃居全国第一,风电装机容量也跻身全国前五。然而,目前新能源装备制造业规模尚小,发展速度较慢,应用与产业融合度不高,行业支撑能力较为薄弱,难以有效满足新能源应用需求的快速增长。
第三,企业数量众多,但龙头企业寥寥无几。目前,我省新能源领域的企业总数已超过2400家,但大多数企业规模较小,缺乏具有引领作用的骨干企业,带动效应不强,产业集聚效应也明显不足。2017年,山东省没有一家新能源企业跻身“百强企业”之列,仅有两家新能源企业的产值突破百亿元大关。而在江苏省,仅光伏产业就有6家企业产值超百亿元,其中南京的智能电网产业更是占据了国内70%以上的市场份额。
第四,产业门类虽已较为齐全,但核心竞争力仍显不足。我省已初步构建起涵盖太阳能、风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多领域的较为完善的新能源产业发展体系。然而,新能源科技创新投入力度不够,自主创新能力薄弱,导致产业发展水平不高、核心竞争力不强。目前,缺乏能够制造关键核心新能源装备的龙头企业,也缺少在国际国内具有广泛影响力的知名品牌;同时,产业产品配套协作能力较弱,产业发展模式仍以基地或集聚区建设为主。总体来看,我省新能源产业虽门类齐全,但特色不突出;种类丰富,但实力尚待增强。

二、发展形势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正加速推进、蓄势待发。新能源领域的技术创新层出不穷,新模式、新业态不断涌现。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既面临机遇,也充满挑战。我们必须统筹全局,抢抓机遇,乘势而上,集中力量,实现跨越式发展。
从国际视角来看,以新能源为代表的新兴产业领域不断涌现重大颠覆性创新,新能源汽车、页岩气等关键技术持续取得突破,分布式能源、能源互联网等领域更是蓬勃发展;同时,新能源技术与新一代信息技术、互联网、大数据等深度融合,各主要国家已将新能源视为科技创新的战略制高点,以及产业转型发展的先手棋。与此同时,在全球共同应对气候变化的大背景下,欧盟、日本、北美等主要发达国家纷纷更新并制定了全新的能源发展战略,推动能源加速迈向清洁低碳的新能源时代。在国内,我国经济已从高速增长阶段转向高质量发展阶段。党的十九大深刻阐述了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并在加快生态文明体制改革、建设美丽中国的重要篇章中,明确提出“构建市场导向的绿色技术创新体系,壮大清洁能源产业”,为加快新能源产业发展、培育经济社会发展新动能指明了方向。顺应全球能源清洁化、低碳化发展的大趋势,我国已全面提速实施以油气替代煤炭、以非化石能源替代化石能源为核心的“双替代战略”,并明确指出:“到2030年,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达到约20%”,使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成为能源增长的主力军。

从全省来看,我省能源消费总量较大,且煤炭消费占比高,减少煤炭消费、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的压力巨大。《山东省能源中长期发展规划》明确提出:“到2030年,全省新能源和可再生能源消费比重将提升至约18%。”与此同时,我省资源型与重化工业产业结构特征明显,推动产业能级提升、优化产业结构、实现转型升级的任务十分艰巨。《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方案》将新能源新材料产业列入十大重点产业之一,这为新能源产业发展提供了重大历史机遇。我们要坚决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的统一决策部署,立足现有产业基础,抓住关键环节,突出发展特色,明确主攻方向,集中优势资源,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快速高效发展。

三、发展思路、原则与目标
(一)发展思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省委、省政府关于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的决策部署,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为核心,坚持绿色低碳发展方针,加快转变发展方式,强化科技创新,完善体制机制,推动产业智能化、智能产业化、跨界融合及品牌高端化,积极促进新能源产业向多元化、规模化、高质量方向发展,打造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集群,逐步实现从“山东制造”向“山东智造”“山东创造”的跨越转型,为新旧动能转换提供坚实支撑。
二)发展原则。

统筹规划,协同发展。将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规划与经济社会转型、能源整体布局、生态环境保护以及新型城镇化建设相协调,坚持规划引领、科学推进,注重规划的统筹发展,着力推动开发利用与产业升级、技术进步的协同联动。同时,统筹陆海经济协调发展,拓展增长空间,构建具有新发展优势、并与周边地区协同互动的新格局。

突出关键点,推动高质量发展。紧跟国内外新能源发展趋势,加快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等重点领域的发展,以项目牵引和产业带动为依托,大力提升新能源产业发展水平,壮大产业规模,促进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高效发展。

根据当地实际情况,推动产业集聚发展。结合我省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实施规划,以及各城市的发展定位,明确各地新能源产业的发展方向,培育壮大行业领军骨干企业,强化产业链上下游协作,延伸完善产业链条。同时,创新管理与运营机制,积极推行“筑巢引凤”和“无中生有”战略,着力培育特色经济和优势产业,打造一批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产业集聚区和特色产业基地。
科技引领,创新发展。坚持全球视野、国际标准与山东特色,积极学习国内外相关领域的前沿理论与技术,强化原始创新、集成创新,同时注重引进消化、吸收再创新,持续提升自主创新能力;健全完善“产学研用”紧密结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快技术创新、体制机制创新和商业模式创新,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增强新能源市场竞争力,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与壮大发展。

(三)发展目标。未来5至10年,将构建起以创新引领、智能高效、集群化发展为核心特征的新能源装备制造业体系,并培育形成一批国内知名、国际一流的企业与品牌;同时,逐步打造以绿色低碳、节能高效、多元互补、智慧互联为主要特点的能源消费体系,显著提升新能源消费比重,确保新能源供应基本满足未来能源消费需求;力争将新能源产业打造成为我省重要支柱产业,有力推动我省能源结构转型及绿色低碳发展。

新能源产业规模持续壮大。到2022年,全省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力争达到7000亿元,产业增加值力争达到2400亿元。到2028年,新能源产业总产值和增加值将分别力争突破1.2万亿元和4000亿元,成为我省新的重要支柱产业。
新能源应用规模持续扩大。到2022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将提升至约9%,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约4400万千瓦,约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30%。到2028年,全省全口径新能源开发利用占能源消费总量的比例力争提高至约15%,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将达到约7500万千瓦,占全省电力装机容量的40%左右。
自主创新能力显著提升。到2022年,新能源产业技术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的比例将达到3%以上,其中重点骨干企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占比将达约5%;到2028年,全省新能源产业的技术研发投入占比将进一步提高至5%以上,形成一批国内领先、具有国际影响力的自主技术、产品和品牌。
新能源产业的集聚度将显著提升。到2022年,将打造5个年产值超千亿元、具有突出全国竞争优势的特色产业集群,培育10家产值超百亿元的全国知名领军骨干企业,并扶持一批专精特新配套企业。到2028年,将进一步壮大新能源装备龙头企业集群,区域特色与优势将更加凸显,推动新能源产业从大省迈向强省。
四、主要任务

顺应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我们将重点打造新能源装备与应用强省,结合我省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加大要素支持力度,分类施策推进,做大做强三大主导产业,做优做强四大优势产业,加快布局三大前沿领域,推动新能源在电力、热力、交通等领域的推广应用,培育壮大五大特色产业集群,促进我省新能源产业高质量发展,建设具有国内领先水平和全球影响力的新能源研发、检验检测及产业发展高地。

(一)着力做大做优三大重点产业。新能源汽车、核电、智能电网及储能,是国民经济的重要支柱产业和基础产业,代表着当前及未来发展的重大方向与技术制高点。这些产业正是众多省份重点布局、协同推进的新兴能源核心领域,也是我省从新能源产业大省迈向强省的必由之路。我们将结合我省的产业布局与现有基础,聚焦三大重点产业,积极培育壮大龙头企业,加快推动产业集聚发展,完善产业链条,提升产业竞争力,全力跻身全国领先行列。
1. 新能源汽车产业。我们将加快新能源汽车发展,将其作为培育新动能、推动新经济发展以及促进产业迈向中高端的重要抓手。重点以纯电动汽车、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和氢燃料电池汽车为主攻方向,着力提升发展质量和水平,瞄准全球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的前沿领域,坚持自主研发与开放合作相结合,根据市场需求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加速推进全省新能源汽车产业在技术、产品及市场上的优化升级,不断增强市场竞争力,持续扩大市场规模,推动新能源汽车向绿色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迈进。到2022年,将在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潍坊、聊城等地打造一批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新能源汽车产量将达到约50万辆,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突破2500亿元。到2028年,山东省将建成国内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实现从新能源汽车生产大省向高端制造强省的转型升级,新能源汽车产业产值预计达到4000亿元。
2. 核能产业。我们将聚焦我国先进的第三代和第四代核电技术示范项目,以及构建小型核反应堆多元化供应平台,重点推动核电技术的自主创新。充分发挥国家级核电产业创新示范平台的作用,加快技术创新与产业孵化,打造我国先进核能技术研发、人才集聚及核能综合利用的示范高地。同时,积极支持和培育核能材料、装备制造,以及核电建设与运营等相关产业发展,逐步形成具备国际先进水平的核电装备基地和一体化供应商。到2022年,全省核电技术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规模将进一步提升,核电及其配套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0亿元;到2028年,核电装备与材料关键技术将处于全国领先地位,具备支撑新一代核电技术共享的能力,成为我国核电“走出去”的重要“桥头堡”,全省核电及配套产业产值力争达到1800亿元。
3. 智能电网与储能产业。我们将充分发挥我省作为电力大省的优势,聚焦特高压入鲁通道建设、省内主干电网升级改造、新能源接入与消纳、智能微电网建设以及轨道交通电气化等实际需求,加快突破大容量输电、大规模新能源并网、智能电网大数据分析及储能技术的规模化推广应用等关键技术,着力推动智能输变电成套设备、配网自动化设备、微电网系统和智能检测装备等相关产业发展,加速推进智能电网产业与新能源技术、信息技术、储能技术的深度融合,促进输变电装备及智能电网产业向成套化、高端化、智能化方向发展,打造具有国际先进水平的特色智能电力装备产业基地,全面提升我省智能电网建设所需装备的自主配套能力。到2022年,输变电装备的配套能力和成套化水平将进一步提升,智能电网核心装备的自主化能力将显著增强,储能关键技术将具备产业化应用能力,全省智能电网与储能产业产值预计将突破1500亿元。到2028年,智能电网装备将达到国内领先、国际先进水平;储能产业将形成较为完整的产业链,成为能源领域新的经济增长点,全省智能电网与储能产业产值有望突破2300亿元。
(二)加快推动四大优势产业升级。热泵、太阳能、风电和生物质能是我省具有显著优势的新能源产业,也是调整优化能源结构的重要发展方向。依托我省良好的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以科技创新为引领,坚持市场应用导向,加快推进四大优势产业的数字化、网络化和智能化建设,全面提升产品技术、工艺装备及能效水平,推动产业链向高端迈进,实现新能源四大优势产业的高质量发展。
1. 热泵产业。抓住国家推动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重大机遇,充分发挥我省现有热泵产业基础优势,坚持创新驱动和智能化转型,加快热泵机组关键零部件及控制系统的研发,持续提升产品全生命周期内的可靠性、稳定性以及季节性能系数(SPF)。聚焦品质提升、品牌打造、规模扩张和竞争力增强,积极建设绿色智能工厂,全力打造全国一流的热泵全产业链生产基地,实现从热泵生产大省向制造强省的跨越式发展。到2022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热泵产业产值力争迈上1000亿元新台阶。
2. 太阳能产业。依托现有太阳能资源禀赋和产业基础,发挥济南、青岛等城市重点企业的引领作用,坚持光伏产业与光热产业协同推进,大力开发并推广高端、优质、高效的技术产品及装备,鼓励配套企业和原材料供应企业开展战略合作与协同创新,延伸产业链条,努力形成上下游贯通、各环节紧密衔接、高度契合的完整产业链。同时,建立健全相关工程设计、检测认证、质量管理等产业服务支撑体系,全面提升太阳能产业的整体竞争力。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达到500亿元;到2028年,全省太阳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800亿元。
3. 风电产业。以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为契机,立足山东、辐射沿海、面向全球,重点聚焦风资源评估、风机及关键零部件制造、风电场设计、施工、控制与运维等核心环节,吸引国内外风电装备制造领域的龙头企业落户我省,鼓励省内现有配套企业融入产业链,强化关键核心技术的自主创新与协同创新,推动风电装备采购向本地化、高端化迈进,促进风电产业集群化发展,全力打造集研发设计、智能制造、工程总包、运维服务于一体的风电全产业链,实现风电产业规模壮大、关键技术自主可控、市场销售国际化以及运营服务一体化的目标。到2022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到2028年,全省风电产业产值力争突破800亿元。

4. 生物质能源产业。我们将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资源丰富的优势,着力突破生物质热化学与生物化学转化领域的关键技术,如生物质高效低氮燃烧、气化耦合发电、纤维素乙醇、生物质航空煤油、生物质烯烃以及生物质石墨烯等技术,并重点推动生物质锅炉(窑炉)、成型燃料、发电设备、先进气化、炭化及生物发酵等领域关键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形成多元化产品体系和规模化生产能力,培育一批以生物质装备制造、高值化产品开发和综合服务为主导的特色骨干企业,全力打造生物质多元利用示范省份。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能源产业产值力争突破400亿元;到2028年,全省生物质能源产业产值力争达到600亿元。
(三)加快布局前沿产业。突出新能源产业的战略引领作用,瞄准新能源产业发展趋势,加大科技投入,重点培育氢能、可燃冰、海洋能等具有前瞻性、引领性的新能源产业发展,赢得发展先机,抢占未来发展的制高点。
1. 氢能产业。以突破我省传统能源体系的短板为切入点,积极推动氢能及燃料电池核心技术的攻关,将其作为我省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抢占能源技术制高点的关键任务。同时,加强氢能产业发展的顶层设计,鼓励省内外优势企业、高校与科研院所开展产学研协同创新,集中力量突破氢能产业的核心技术,支持整车企业提升燃料电池汽车的制造能力。积极开展氢气制备、储运以及燃料电池汽车等领域的示范应用,优化氢能基础设施布局,通过试点示范加速推动氢能产业化、规模化和商业化进程。培育一批国内一流的氢能装备制造企业,以及燃料电池与动力系统集成研发制造企业和整车生产企业,逐步形成涵盖氢能基础设施建设、氢燃料电池电堆、关键材料、系统集成、整车生产、运营服务及配套支持在内的产业集群。到2028年,全省氢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500亿元。
2. 甲烷水合物装备产业。总结“蓝鲸系列”钻井平台的先进经验,加大勘探设备、生产设备及电控设备的研发力度。强化深海钻井橇的工程与技术能力,推动参与集天然气与凝析油勘探开发、天然气处理、天然气液化、海洋运输及销售于一体的大型上游投资开发项目。依托海洋地质研究机构,加强甲烷水合物的模拟实验与测试、储层形成过程与演化机制、资源勘探与评价等技术和理论的研究,助力甲烷水合物的勘探与开发。围绕防砂、储层改造、钻完井作业以及环境监测等关键环节,聚焦核心问题,系统研究适合不同类型特征的试采工艺及配套技术装备,构建从开采到储存再到运输的全链条技术体系。到2028年,全省甲烷水合物装备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
3. 海洋能。我们将聚焦提升海洋能开发利用技术水平,以示范项目建设为抓手,重点支持100千瓦级波浪能、兆瓦级潮流能、温差能及海水盐度差发电等海洋能综合利用技术的研发。针对低能量通量密度资源条件下的高效转换,开发创新技术和方法;着力突破原创性海洋能发电装置及其关键部件的研发瓶颈;深入探索盐度差能的海洋能发电与综合利用机制,并研发相应的发电原理样机。同时,构建自主创新的海洋能发电装置实验室模拟技术体系,全面提升海洋能发电装置的设计水平。此外,加强海洋能发电装置的海上测试方法及运行状态健康监测技术研究,建立健全测试评估理论,制定相关测试标准与配套软件。积极推动深海浮式风机的研发,探索海上风电与波浪能、潮汐能等多能互补利用模式,全面掌握远距离深水区大型海上风电场的设计、建造及运维等关键技术,助力深海风电产业快速发展。积极开展小型化、模块化的海洋能供能系统研究,力争突破高效转换、高能效储能以及高可靠性设计等技术瓶颈,推动一批具有推广应用价值的海洋能综合利用装备产品问世。最后,在有人居住的岛屿(礁石)上开展独立型海洋能供电系统示范项目,为大规模开发海洋能资源奠定坚实基础。到2028年,全省海洋能产业产值力争突破100亿元人民币。
(四)加快新能源的推广应用。全面贯彻落实“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重要发展理念,紧扣新旧动能转换中能源工作重大项目的全新部署与需求,聚焦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双控”、大气污染防治以及清洁供暖等重点任务,着力推动绿色电力、绿色热力、绿色交通等领域新能源的生产和利用,加快优化调整能源结构,提升能源利用效率,全力推进能源生产和消费革命,以绿色能源革命倒逼产业转型升级,同时通过加速推广应用,助力产业实现跨越式发展。

1. 绿色电力。加快核电、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以及省外电力的开发,持续扩大新能源发电的覆盖范围和规模,重点提升电网接入与消纳能力,加速优化电力产业结构。到2022年,力争实现“两个30%”的目标,即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30%,同时省外受电能力占省内可用发电装机容量的30%。到2028年,我们将努力突破“两个40%”,使全省新能源发电装机容量占全省总装机容量的比例达到40%,省外受电能力占比则提升至40%。

核电。我们将以建设国家东部沿海地区重要的核电基地为核心,重点推进高温气冷堆、AP1000压水堆以及CAP1400大型先进压水堆的示范与商业化应用,积极、稳妥、高效、安全地推动核电发展。稳步实施海阳核电项目一期工程和荣成石岛湾高温气冷堆示范项目,力争于2019年底前建成并投入运行。同时,有序推进海阳、荣成两大核电基地的后续项目,确保项目尽早开工建设并尽快投产发电。此外,还将加强核电站潜在厂址资源的勘探与保护工作,并适时启动第三座沿海核电站厂址的前期准备工作。在烟台着力打造多元化核能综合利用基地,整合ACP100S、ACPR50S等关键技术及海上工程平台,稳步推进 offshore 清洁能源一体化供应平台建设,全面推动核能的多领域、多层次综合利用。

风电。我们将按照“陆海统筹、同步开发”的原则,科学有序推进山东半岛东部和北部沿海地区、海上风电带,以及鲁中南和西南部内陆山区风电带的风电规模化发展,在陆地与海上打造“双千万千瓦级”风电基地。在海上,将依据 offshore 风电开发与海洋功能区划、海洋主体功能区规划、重点海域海洋环境保护规划、沿海经济建设及产业布局等总体要求,开展 offshore 风电规划的修编工作。同时,坚持统筹规划、分布式实施、集约节约、资源统一配置的发展思路,科学有序推进 offshore 风电开发建设,重点推动 offshore 风电项目与海洋牧场等其他开发利用活动的融合发展,最大限度发挥海洋资源效益。在陆地上,将在现有工作基础上,适度有序推进建设风电项目。到2022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将达到约1700万千瓦;到2028年,全省风电装机容量预计将达到约2300万千瓦。
光伏发电。坚持集中式与分布式并举,积极推进建设“光伏+”的综合开发利用,持续优化光伏发电发展模式,全面提升光伏发电的质量与效率。在统筹土地利用、生态保护、农业生产等基础上,充分利用采煤沉陷区、荒山荒地、滩涂、盐碱地等各类土地资源,采取统一规划、集中连片、分步实施的方式,重点推进“光伏+环境治理”项目,在煤矿采煤沉陷区打造光伏发电基地;同时,在黄河三角洲盐碱滩涂地区建设光伏电站,推动当地新能源产业与生态修复有机结合。此外,还将依托工业园区及工商业企业、公共建筑、居民住宅等屋顶资源,因地制宜建设一批“光伏+屋顶”分布式发电项目,促进光伏发电就地生产、就地消纳;结合风电项目建设,探索设施农业、渔业养殖等多元化发展模式,打造“光伏+综合利用”示范项目,推动光伏产业与其他行业实现有机融合。 meanwhile, we will explore and develop innovative models and formats such as “光伏+交通”, actively advance photovoltaic pavement technology research and development, and carry out pilot demonstration projects, fostering cross-industry and cross-sector integrated growth of the photovoltaic industry. At the same time, we will vigorously promote “光伏+技术进步”和 “光伏+上网竞价”机制, driving technological innovation, industrial upgrading, market application, and cost reduction in the photovoltaic sector, while further improving the market-oriented mechanisms for photovoltaic development. By 2022, we aim to achieve a provincial installed photovoltaic capacity of approximately 18 million kilowatts; and by 2028, this figure is expected to reach about 24 million kilowatts.
生物质能发电。坚持因地制宜、规划先行、合理布局、多元发展的原则,科学推进生物质能源资源的循环利用与清洁化利用。在西北部及鲁中地区,农作物秸秆资源丰富,重点建设以作物秸秆为基础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在鲁南地区的木材加工产业集群和秸秆资源丰富的区域,重点发展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而在胶东半岛的果树与薪柴资源富集区,则重点推进以森林资源为依托的生物质发电项目建设。同时,在确保落实环保要求、科学选址、严格评估废弃物资源量及社会稳定风险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发电项目。此外,还将在工业有机废水无害化处理集中区和规模化畜禽养殖密集区,合理布局沼气发电项目。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发电装机容量达到约350万千瓦;到2028年,这一数字将增至约500万千瓦。

向山东输送外来电力。我们将聚焦保障山东未来经济社会发展、降低煤炭消费、扩大非化石能源消费的实际需求,着力增强省内电力供应保障和消费升级所需的外来电力供应能力。进一步完善特高压骨干网架,积极对接锡盟、榆横、扎鲁特、上海庙四大已建成的特高压输电通道,落实配套电源及送电规模与电价安排,尽早实现规划中的输电能力,有序扩大省外电力输入规模。同时,加快推进潍坊(昌乐)至临沂(高乡)至枣庄至菏泽至石家庄(邢台)特高压环网工程建设;持续开展“外电入鲁”新通道的研究工作。到2022年,全省力争接纳省外电力达到约3500万千瓦,占全省可用发电装机容量的30%;到2028年,全省力争将省外电力接纳规模提升至约5000万千瓦。
抽水蓄能。将综合考虑地形、地质、水文、气象条件及电网需求,统筹协调抽水蓄能电站的开发与电源建设,并合理规划抽水蓄能电站布局,确保电网安全稳定运行。在胶东负荷中心部署抽水蓄能电站,以增强区域电网的调峰能力,提升东部沿海核电基地的电力输送效率,以及风电等可再生能源的发用电水平;同时,在“外电入鲁”通道集中的山东中南部地区布局抽水蓄能电站,进一步保障电网和特高压电网的安全稳定运行。到2022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将达到约300万千瓦;到2028年,全省抽水蓄能电站装机容量预计将达约800万千瓦。
2. 绿色供暖。根据国家推动北方地区清洁供暖的总体部署要求,我们将统筹区域能源资源供应、环境约束条件、经济承受能力及供暖特点,坚持“宜气则气、宜电则电、宜可再生能源则可再生能源”的原则,因地制宜,合理布局,优先发展集中式供暖,同时积极拓展电力、地热能、生物质能和太阳能等多种清洁供暖方式,逐步实现供暖资源与形式的多元化、灵活性,加快推动各类可再生能源在供暖领域的替代应用。力争到2022年,全省绿色热力供暖面积占比超过15%;到2028年,全省绿色热力供暖面积占比将达约25%。
电采暖。我们将结合供暖区域的热负荷特性、供暖规模、电力资源等多方面因素,在充分对接电网公司的基础上,因地制宜地推进电采暖建设与改造,确保电力供应安全可靠。在商场、医院、学校等公共服务场所及新建社区中,优先推广空气源、污水源、地源、海水源等热泵供暖方式,以提升电采暖的能源利用效率。同时,鼓励大型商场、办公场所、酒店等建筑,因其冷热负荷昼夜波动较大,建设电蓄热(蓄冷)设施,推动电力负荷的错峰填谷,降低运营成本。对于尚未实现市政集中供热的地区,应优先推广热泵、蓄热式电锅炉等集中供热技术;而在不具备集中供热条件的区域,则重点推广家用空气源热泵技术,或合理选用蓄热式电暖器、碳晶电采暖等分散式电采暖方案。到2022年,全省电采暖面积将超过3亿平方米。
地热供暖(制冷)。充分发挥我省地热能资源丰富、分布广泛的特色,因地制宜、规范有序地推广集中式与分散式供暖方式。积极推广中深层地热供暖,根据地热资源分布及供暖市场需求,在“取热不取水”的原则下,采用“均衡采灌、间接换热”或“地下换热”工艺技术。在鲁西北、胶东以及鲁中(西)和鲁南等地热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优先推行“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模式,推动中深层地热供暖发展。同时,大力开发浅层地热供暖,遵循“因地制宜、集约开发、强化监管、注重环保”的原则,重点推广热泵技术,高效利用浅层地热能实现供暖(制冷),经济有效地替代分散燃煤供暖。到2022年,全省地热供暖面积将达约7,000万平方米。
生物质能供暖。充分发挥我省生物质能源资源储量大、种类多、分布广的优势,按照“就近收集、就地消纳”的原则,积极发展生物质能清洁供暖和供热。所有新建的农林生物质发电项目均纳入热电联产集中供热规划,作为县域及周边城镇、农村社区的重要热源;同时,结合区域用热需求以及技术经济可行性,有序推进已投运的农林生物质纯凝发电项目向供热转型,为周边城乡居民和工业园区企业稳定提供供暖及生活用气服务。在严格落实环保要求、科学选址、合理利用废弃物资源并开展社会风险评估的前提下,稳步推进城市生活垃圾焚烧热电联产项目。此外,在生物质资源丰富的地区,科学规划布局,建设分布式生物质成型燃料集散加工与销售基地,并推广使用生物质锅炉及生物质节能环保炉具,为城乡公共服务设施、新型农村社区提供集中供暖,同时满足农户分散式取暖需求。力争到2022年,全省生物质供暖面积达到约1.5亿平方米。

太阳能供暖。我们将依托我省丰富的太阳能资源及太阳能热利用产业优势,大力推广“太阳能+”多能互补的供热模式,实现太阳能与空气能、地热能、生物质能、天然气、电力等多种能源的协同互补,并采取集中与分散相结合的方式,在具备条件的小城镇及民用和公共建筑中普及太阳能供暖系统;同时,在农业大棚、养殖场等对热量需求较大且与太阳能特性相匹配的行业,充分开发利用太阳能进行供暖。到2022年,全省“太阳能+其他”清洁能源供暖面积将达约500万平方米。

核能供暖。密切关注低温供热堆技术的商业化应用成熟度,借鉴北京燕龙泳池式低温供热核反应堆的技术应用经验,积极推进建设核能示范项目并开展相关示范工作,同时在具备条件的地区,提前布局海上浮动式反应堆及小型低温供热堆示范项目建设。

3. 绿色交通。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减少排放为核心,加快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应用,完善充电基础设施,创新发展模式,积极推进建设绿色交通省份。

推动新能源汽车的推广与应用。以城市公交、高速公路客车、出租车等客运车辆,以及环卫、物流、警务巡逻等公共服务领域用车为重点,加大新能源汽车的推广力度,持续提升新能源汽车在公共服务领域的占比与规模,逐步形成以清洁能源和新能源汽车为主导的公路运输车辆发展格局。同时,结合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健全公务出行市场化保障体系,大力推广“充电服务+租车”模式,推动新能源汽车在公务出行保障中的普及与应用。自2019年起,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事业单位在购置机动车时,原则上全部选用新能源汽车,尤其适用于机要通信、固定路线行驶、执法执勤及通勤等场景的车辆更新换代。严格落实国家关于新能源汽车发展与推广的财税优惠政策,建立健全促进新能源汽车市场化的长效机制,鼓励和支持居民优先选购和使用纯电动汽车或插电式混合动力汽车。进一步完善汽车节能环保标准,加大对高油耗、高排放车辆的使用成本约束,推动有条件的城市开展近零排放交通示范项目,引导居民绿色出行。到2022年,全省力争实现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达到50万辆。

充电基础设施。我们将聚焦充电基础设施与电动汽车的协同发展,加快构建电动汽车充电基础设施服务体系:以用户住宅区、单位停车场以及公交和出租车站点的专用充电设施为主干,辅以公共建筑停车场、社会公共停车场和临时停车位等公共充电设施;同时,在高速公路服务区及国省道两侧因地制宜建设独立的城市快速充电站、换电站,以及城际间快速充电站作为补充,并依托智能化充电服务平台,全力保障电动汽车畅行无忧。到2022年,全省将建成超过10万个充电基础设施。

新模式、新业态。创新“新能源汽车+互联网”商业模式,推动租赁业务与现代信息平台深度融合,支持充电设备制造商创新运营模式。积极探索车辆共享、分时租赁、整车租赁等模式,鼓励社区、园区等区域建设共享充电桩,在新能源汽车领域打造全新模式和新业态,带动新能源汽车产业快速健康发展。
(五)培育壮大五大产业集群。依托山东新旧动能转换综合试验区建设,充分发挥各区域的区位优势、产业优势和科技优势,实施重点区域培育发展战略,加快推动科技创新,促进人才、技术、资本等各类生产要素快速集聚与高效整合,着力培育壮大一批核心竞争力强、产业能级高、产业链完善、特色优势突出的新能源产业集群,切实带动全省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规模化、集群化发展。
1. 新能源汽车产业集群。以济南、潍坊和聊城为重点,支持骨干企业做大做强,加快推动新能源高端客车、卡车以及环卫、医疗、园林等领域的专用车辆发展,形成完整产业链,打造全国一流的节能与新能源商用车生产基地。同时,以青岛、淄博等地为核心,积极布局新能源乘用车项目,促进新能源乘用车升级换代与快速发展,实现传统汽车与新能源汽车的平稳转型与接续,建设成为全国重要的新能源乘用车生产基地。此外,重点聚焦青岛、淄博、枣庄和潍坊,加快突破技术瓶颈,大力研发纯电动汽车用动力电池,打造全国重要的新能源汽车动力电池生产基地。支持淄博市加快开发高性能新能源汽车电机,扩大生产规模,建设先进的电机产业装备生产基地。
2. 核电装备产业集群。以济南、烟台和威海为重点,着力推进百万千瓦级及三代、四代核电装备的研发与制造,重点聚焦钢制安全壳、结构模块、设备模块、一体化顶盖组件、核电法兰、铸造成型主管道、压力容器、稳压器、主泵泵壳,以及华龙一号、AP1000、高温气冷堆、海上浮动式核反应堆等关键核电装备,强化自主创新能力的建设,全面提升产业规模与国际竞争力。同时,支持烟台国家核电研发中心和核电领域检验检测中心、济南核电材料与核压力容器基地、威海核能综合利用国际创新示范园区的建设,稳步推进海上清洁能源综合供应平台、低温供热堆等核能多领域应用项目,全力打造享誉全球的核电产业集群,以及集核电材料研发、核电装备制造、核电站建设与运维服务、中低级别核废物处理、核设施退役与后处理,以及核能多领域应用于一体的核技术创新融合基地。
3. 智能电网与储能产业集群。依托济南和泰安,重点发展特高压及超高压输变电设备、智能变电站成套设备、智能配电网成套设备,以及面向用户端的智能化装备,全力打造千亿级特高压输变电设备产业基地。同时,支持济南、青岛、淄博、烟台、枣庄、东营等城市加快推动电力线路在线监测设备、电网信息智能感知检测技术与装备、变电站智能巡检机器人、电站智能清洁机器人等高端装备的研发与产业化,建设清洁高效发电装备、高压输变电设备及智能配电设备的研发生产基地,加速打造国际领先的高端输变电与智能电网装备制造基地。
4. 氢能产业集群。以济南、青岛、潍坊为重点,立足前沿、打造尖端,全面推动氢能应用。积极推进建设济南“中国氢谷”,并吸引在氢能制备、储运、加氢基础设施以及燃料电池关键零部件和核心材料领域处于领先地位的中央企业落户我省。依托济南、潍坊等城市的骨干企业,组建氢燃料电池创新中心,加快核心技术突破,尽早实现产业化,打造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链相关的动力系统、核心部件及关键零部件生产基地,力争在氢燃料电池汽车产业发展上跻身全国前列。
5. 海上风电装备制造与应用产业集群。以青岛、烟台、东营、潍坊、威海、日照、滨州等城市为重点,组织实施“海洋强省”战略,规划建设“千万千瓦级海上风电基地”,加快6兆瓦、8兆瓦及以上大功率海上风电装备的研发与应用,带动相关配套设备产业协同发展,打造高端海上风电装备制造基地。支持蓬莱争创国家级海上风电检测基地,推动风机制造、海洋装备以及技术研发等全产业链的协同布局。按照试点先行、有序推进的原则,科学推进海上风电开发建设,支持海上风电与海洋牧场、波浪能、潮汐能等领域的融合发展,形成产业发展与推广应用相互促进、协调共进的建设格局。
(六)组织并实施5个重大项目。聚焦培育新能源领域新动能,扎实推进创新能力提升、质量品牌建设、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区域能源转型示范以及“互联网+”智慧能源等5个重大项目,切实推动新能源产业健康、持续、快速发展。
1. 创新能力提升工程。我们将全面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有效整合高校、科研院所、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及重点企业等优势单位的资源,围绕新能源汽车、核电、储能、氢能和海洋能等重点领域,培育创新载体,打造一批在全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中具有引领和带动作用的高水平公共技术创新服务平台,突破一批关键共性技术。同时,加快推进山东烟台国家核电产业技术创新平台建设,并建立健全运行机制,构建开放共享的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我们将突出企业技术创新的主体地位,支持企业建设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重点实验室以及工业设计中心等平台,加快构建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创新体系,推动科技成果加速实现产业化。到2022年,力争建成3至5个全国领先的新能源产业技术创新平台;新建5至10个省级(国家级)产学研合作创新中心,并引导其打造集共性技术研发、商业模式创新、人才引进与培养、成果转化于一体的综合性创新载体。
2. 品牌质量建设工程。深入实施质量强省和品牌战略,完善新能源企业的产品质量标准体系,提升企业的质量管控能力,强化品牌培育,支持优势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企业落实质量提升计划,推动企业加强技术研发、成本控制、市场营销服务等能力建设,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先进技术,构建动态化质量评价体系,持续提高产品质量与服务能力,增强企业产品的综合竞争力。聚焦新能源重点领域和前瞻性产业,加快培育一批掌握核心技术、形成规模优势的新兴品牌。实施“专精特新”工程,打造“单项冠军”,培育一批主业突出、竞争力强、成长性好的特色品牌。深入推进“山东制造”品牌建设,强化品牌文化内涵的设计与推广,持续提升产品质量标准,推动新能源产业实现从“山东制造”到“山东创造”的转型升级,全面提升发展质量和效益,助力品牌迈向高端价值链。
3. 产业与应用融合示范项目。我们将聚焦于加快新能源的推广应用,提升新能源装备制造业水平,推动技术、资金、人才等各类要素在特定区域集聚,加速产业链向上下游延伸,完善产业区域配套能力,增强新能源装备制造与开发利用的融合度,打造“产用结合”发展的示范区,实现以应用带动产业、以产业支撑应用的良性发展格局。同时,围绕我省未来新能源发展的重点领域——如核电、海洋能综合利用、氢能以及海上风电等,依托重点园区、骨干企业和重大科技平台,全力打造集产城融合、产用结合、产学研协同及多领域联动于一体的现代化新能源融合发展示范区。
4. 区域能源转型示范项目。依托现有新能源示范城市(工业园区)和绿色能源示范县的工作基础,在可再生能源资源条件优越、发展潜力巨大、具备良好管理基础且经济承受能力强的地区,通过统筹规划、优化设计、系统集成以及体制机制创新,因地制宜地推动传统能源与风能、太阳能、地热能、生物质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协同开发利用;拓展可再生能源在区域供热、供电、供气、交通、建筑等领域的多元化应用,显著提升区域内可再生能源的消费比重,促进区域能源生产和消费的转型升级,逐步构建一套适应可再生能源发展的技术路径、商业模式、管理模式及政策体系。
5. “互联网+”智慧能源示范项目。以国家级新能源微电网及多能互补综合优化示范项目为引领,如青岛中德生态园、济南济城工业园、泰安泰开工业南区等,聚焦工业园区、大型商业区、大学城和交通枢纽等重点区域,强化终端供能系统的统筹规划与一体化建设。通过可再生能源发电、储能技术、冷热电三联供以及微电网的集成应用,探索“发—输—储—配—用”一体化的技术应用与商业化运营模式示范。同时,加强能源需求侧管理,推动新能源就地生产、就近消纳,提升能源综合利用效率。围绕促进新能源消纳、增强电力系统灵活性与稳定性,积极推进建设不同技术类型、面向多样化应用场景的储能示范项目,助力储能技术进步与产业协同发展。加快“互联网+充电基础设施”建设,以用户需求为核心,整合电网、企业、交通、路况、气象及安全等多方数据,构建面向电动汽车用户的全方位服务体系,提供充电导航、状态查询、充电预约、费用结算等多元化服务,并不断拓展平台增值服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协调。建立健全由省领导牵头、相关部门和单位协同配合的工作机制。省有关部门要切实提高思想认识,强化组织协调力度。省发展改革委、省经济和信息化委、省科技厅等单位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推动重大事项落地实施,及时协调解决重大问题,重点引领新能源产业推广应用、装备制造、科技研发等领域的加快发展;省国土资源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海洋与渔业厅、国网山东省电力公司等部门和单位要创新思路、积极行动,着力破解用地瓶颈难题,推动地热能开发利用,统筹规划布局,助力清洁供暖,科学引导海域合理利用,扎实开展海洋能利用试点示范,同时强化电力供应保障,促进可再生能源消纳。此外,还要提供务实有效的政策支持;省统计局则需完善新能源产业统计指标体系,强化跟踪监测,为科学监管、精准决策及强化考核评估提供有力支撑。各市要依托本地新旧动能转换工作推进机制,聚焦重点任务,压实工作责任,强化要素保障,全力推动新能源产业实现高质量发展。
(二)加大体制机制创新力度。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的改革。按照“放管同步、放管并重”的要求,进一步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强化事中事后监管,完善和优化政府服务,健全法治保障体系,努力建设一个兼具创新包容、审慎监管、高效运行和依法规范特点的服务型政府。健全以负面清单为基础的行业准入制度。除国家明确规定须由国有资本控股的企业外,最大限度放宽投资准入限制,营造宽松便捷的市场准入环境、公平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以及安全放心的市场消费环境。同时,继续深化电力体制改革,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及决策激励机制,建立健全保障新能源产业可持续发展的制度体系和长效机制;深入推进电价改革,积极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需关系、资源稀缺性以及环境损害成本的新能源价格体系。贯彻更加包容、更具创新性的治理理念,降低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的准入门槛,推动实施动态化、审慎化的监管模式,为处于发展初期的新业态提供包容支持。

(三)强化智力支撑。坚持人才是第一资源的理念,建立健全协同推进机制,推动新能源领域智库、联盟(协会)与人才队伍的联动发展,助力新旧动能转换重大工程。遴选国内新能源领域一流专家组建智库,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与智库开展合作,围绕我省新能源产业发展中的战略性、前瞻性及热点难点问题深入研究并提出对策建议,为促进新能源产业新旧动能转换提供政策参考,助力产业转型升级和投资结构优化调整,并为新技术、新工艺、新产品的引进与研发提供指导。同时,组织省内新能源领域具有较强影响力和号召力的龙头企业或中介服务机构成立联盟(协会),广泛吸纳企业代表、中介组织等参与,充分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推动行业交流与合作,促进产业健康发展,强化行业自律。此外,积极推进中国能源大学建设,支持各级各类教育培训机构——包括高校、科研院所、职业院校(含技工院校)及专业培训机构——加强新能源相关学科建设,着力培养基础研究、应用研究及新型技术技能型专业人才。畅通新能源领域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引进绿色通道,大力吸引顶尖或领军人才及创新团队;完善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用深度融合的技术创新体系,构建矩阵式研发能力布局与跨行业协同平台,激发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活力,全面提升系统化技术创新能力。
(四)完善财税与价格体系。顺应财税和价格改革方向,强化财政激励、税收及价格引导功能,支持新能源产业的技术创新与转型升级。进一步加大财政资金对基础领域、前沿学科以及可再生能源资源评估、技术研发、平台建设、人才培养、标准制定和检测认证体系建设等示范项目的投入力度,同时鼓励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新能源产业。严格落实国家对风电、光伏发电、生物质发电等新能源发电项目,以及战略性新兴产业和高新技术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税费减免等各项税收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增强企业发展活力。此外,实施针对清洁能源供暖的财政扶持与引导政策。对于符合国家规定的新能源发电项目,及时申请纳入可再生能源电价附加资金补贴目录;积极探索通过招标等竞争性方式配置资源,引入技术实力和经济实力雄厚的投资主体参与项目建设,推动技术水平提升和上网电价下降,逐步建立新能源发电电价补贴退出机制。
(五)拓宽投融资渠道。创新适合新能源产业发展的融资方式和金融服务模式,采取多元化投融资模式,推动新能源产业加速壮大。鼓励国有资本、民营资本等各类社会资本积极投资新能源产业,并支持民营企业通过参股、控股、资产收购等多种方式参与国有企业改革重组。探索建立常态化项目推介机制,搭建银企对接平台,积极引导银行及其他金融机构运用投贷联动等新型模式,加大对新能源产业的支持力度。支持符合条件的新能源企业通过上市、发行债券、私募股权等方式实现融资。充分发挥山东省新旧动能转换基金的作用,重点加强对新能源领域技术创新、产业化项目及重大工程的扶持与引导。推动新能源资源、设备、服务及应用的资本化与证券化,为基于“互联网+”的B2B、B2C、C2B等多样化商业模式创新提供平台支撑。鼓励采用融资租赁、政府与社会资本合作(PPP)等灵活多样的投融资方式,助力分布式能源实现本地化集聚与高效利用。建立健全新能源产业链企业的信用担保体系,提升中小企业融资能力,进一步扩大融资规模。
(六)拓展对外合作。充分利用国内国际两种资源、两个市场,紧紧抓住“一带一路”建设的机遇,全方位实施新能源产业的开放与合作战略。支持我省优势新能源企业“走出去”,加强与国外优秀企业的合作,通过双向投资和市场拓展,引进、消化、吸收并再创新关键新能源技术和装备,全面提升我省新能源技术创新能力和装备制造水平。
抄送:省委各部室,省人大常委会办公厅,省政协办公厅,省监察委员会,省高级人民法院,省人民检察院。各民主党派省委及省工商联。
由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于2018年9月19日发布